记者近日从公安部获悉,4月7日,湖北公安机关在广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,破获了一起网上销售儿童色情光碟案。(5月5日新华网)
报道称,今年2月,湖北公安机关发现有人在网上销售儿童色情光碟,并在网上介绍购买渠道,即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,先后发现有人按照网上出售儿童色情录像光碟的广告所示,以每套500元至1500元的价格购买光碟(光碟内容均为3岁至13岁幼女与成年男性发生性交的录像和图片)。4月7日,湖北公安机关在广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,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,现场搜查发现了其向277个对象邮寄儿童色情光碟的原始记录和部分回单记录,缴获了即将寄出的已刻录好的儿童色情光碟25张、银行信用卡2张。经查验银行账单显示,一年时间内,犯罪嫌疑人通过销售儿童色情光碟所获赃款达10万多元。
为了谋取暴利,竟然去干网上销售儿童色情光碟的营生,实在是令人不寒而栗啊。笔者禁不住要问一声犯罪嫌疑人:谁不是父母生、爹妈养的?谁没有兄弟、姐妹、子女?如果邮购儿童色情光碟的是你的兄弟、姐妹、孩子,你还能做出这样没有人性的举动吗?你的良心何在?
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曾在4月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,“近年来,我们在破案当中发现,青少年当中的犯罪人员因为沉湎于网络,或者受到网络黄色信息的侵蚀,作案甚至作大案,进行诈骗、强奸、抢劫、抢夺的犯罪比例非常高。我们有一个初步的统计,被抓获的青少年犯罪当中,有近80%的人通过网络受到诱惑,令人痛心。”而你通过网络向277个对象邮寄的儿童色情光碟,将“危害”多少人,你想过没有?所以,你完全丧失了人性伦理道德,你要为你的行为“买单”,你将受到良心的谴责!
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未成年人淫秽电子信息的犯罪行为,依法从重处罚。特别是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,而你却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,明知故犯,利用互联网大肆进行传播儿童色情犯罪活动,但是,别忘了“多行不义必自毙”的老话,等待你的将是司法机关的严厉惩处。
当然,对那些主动向你购买儿童色情光碟的人,也是丧失人性伦理道德的行为,既要受到良心的谴责,也应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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