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、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600多万学生学杂费。 2、为全省151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。 3、为6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天不抵于1元钱标准补助生活费。
(二)普通高校 1、使23.3%的在校生能得到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资助。 2、继续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,逐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,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。 3、保持“绿色通道”畅通,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。 4、高校要将事业收入的4%-6%用于资助贫困生。
(三)加大对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,确保90%中职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。中职学校每年要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的5%用于建立学费减收和免收制度。
(四)落实公办普通高中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