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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报记者提问
(2007-07-18 22:58:07)

    人民日报记者:目前,四种民间组织发展光做“加法”,是否会做“减法”?十一五规划中强调要把四种民间组织作为重点,为什么把它们作为重点?这四种民间组织在所有的民间组织中各占多大比例?发展民间组织不仅要对其进行登记注册而且要为其提供发展平台,民政厅在这方面将做些什么样的工作?湖北的民间组织与上海、北京、香港、广东等比较发达的地区民间组织相比,存在哪些差距,如何缩小这些差距?

    民管处李处长:目前民间组织发展迅速,由2004年底的12000多个发展到05年的13230多个,06年底增长到17850个。在这些民间组织中,社团有8000多个,民办非企业单位有9000多个,基金会有15个。其中8000多个社团里,农业专业基金协会1870个,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有5550个是经过乡镇事业改革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。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,民间组织结构不断优化,功能不断加强。民间组织在做“加法”的同时肯定还要做“减法”。一般有三种情况:第一种,当民间组织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时,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撤销该组织;第二种,有一些民间组织现在与刚成立的时候相比,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或者已经不需要该组织行使职能的,将申请注销;第三种,行业协会一年不开展活动,管理混乱,表现平庸的或者有更好的组织将取代它的,将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。

    为什么四个组织是重点?行业协会占整个社团的1/3,公益性社团占20%,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部是公益性组织,服务型实体是发展的重点。这些公益性组织与群众的需求贴得非常近,劳动、医疗、教育、养老等方面所占比重很大。民政部门将对这些民间组织“培育发展、规范管理”两手抓。作为登记管理机关,另一方面还要“依法行政、热情服务”。

    最后,我省民间组织的发展与江浙或沿海发达地区存在着巨大的差距:公益性组织明显的不足,我省只有15家而广东浙江等地都有上百家公益性基金会。公益捐赠氛围还远未形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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